□本報記者居楊文/圖
  “3·15”前夕,消費者岳園、黃瓊琮夫婦向《法制日報》記者投訴茂悅府項目違規建變電站一事,他們告訴記者:2012年6月,他們夫婦在天津市武清區以217萬元購買了由世茂集團下屬天津茂悅投資有限公司開發的茂悅府項目#15-2-102房,因為這間位於一層的公寓房與項目內別墅毗鄰,銷售員介紹說此屋光線充足,視野寬闊,為景觀最好位置,因此雖然比其他位置同樣戶型房子貴了20萬元,他們還是下決心選擇了它。沒想到,2013年10月中旬交房前半個多月突生變故,房前兩三米處突然冒出一座相當於一層樓高的超大箱式變電站。而這個變電站在項目沙盤上沒有任何標註,看房選房買房過程中也沒有任何人告知這一情況。
  岳園、黃瓊琮夫婦認為,這不僅嚴重影響房子的景觀視野,而且他們擔心變電站輻射出的電磁波會對人體造成傷害。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按照批准的規劃、設計建設商品房。商品房銷售後,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擅自變更規劃、設計。如果變更應當通知買受人,未通知的,買受人有權退房且開發企業應承擔違約責任。
  此後5個月里,岳園、黃瓊琮夫婦不斷打電話、發短信,甚至委托律師出具律師函,反覆交涉;盼望開發商能夠說明緣由,出面解決,但都沒有任何結果。
  對此,《法制日報》記者聯繫到開發商天津茂悅投資有限公司項目負責人餘兵,對方的答覆是:“我們項目不存在這樣的情況。”
  (原標題:超大變電站突然建在家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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