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28日電】28日,新華社受權發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有關勞動教養法律規定的決定》,該決定當日由第十二屆全國人民房屋二胎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
   決定稱,廢止1957年8月1日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房屋二胎常務委員會第七十八次會議通過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國務院關於勞動教養問題的決定的決議》及《國務院關於勞動教養問題的決定》。
   決定還稱,廢止1979年11月29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國務院關於勞動教養的補充規定的決議》及《國務抗癌食物院關於勞動教養的補充規定》。
   決定還明確,在勞動教養制度廢止前,依法作出的勞動教養決定有效;勞動教養制度廢止後,辦公室出租對正在被依法執行勞動教養的人員,解除勞動教養,剩餘期限不再執行。
   決定最後明確,本決定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原標題:全國人大決澎湖民宿議 廢止勞動教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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